安全防护用具管理制度安全防护用具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进行监管管理,防止因不合格产品流入施工现场而造成事故,确保施工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防护用具 1、安全防护用具,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等
2、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各种“临边、洞口”的防护用具等
3、电气产品,包括手持电动工具、木工工具、钢筋机械、振动机具、漏电保护器、电闸箱、电缆、电器开关、插座及电工元器件等
4、架设机具,包括用木、钢等材料组成的各类脚手架及其零疗件、登高设施、简易起重吊装机具等
(二)施工机械设备 1、包括大中型机械、施工电梯、挖掘机、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等施工机械设备
2、公司工程部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由分公司技术科、质安科及项目部负责实施
3、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采购、使用、检查、维修、保养的责任制
4、施工现场必须采购、使用具有相应的检测合格证明及以下资料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 (一)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指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出厂产品合格证
(二)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法律规范
(三)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 (四)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
5、公司工程部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或技术指标和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产品,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清除出施工现场
6、施工现场新安装或停工 6 个月以上又重新使用的塔吊起重机、龙门架等,在使用前必须组织由工程部等技术管理人员参加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不能自行检验的可以委托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检验
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为使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确保机械设备对环境影响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