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 学校安全首遇责任制度为进一步树立“全员育人、育人为本、安全管理无小事"的思想,做到教育学生,人人有责,结合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及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基本要求:1、“首遇责任制”是指首先遇到危害本校师生安全、影响学校稳定、存在安全隐患以及损害学校形象的偶发事件,或最先发现学生违反校规校纪、不利于其健康进展的行为,首遇人负有教育和帮助学生、维护学校形象、及时制止不良事件发生、引导和帮助解决问题等责任,并能够负责到底。2、全体教职工在工作期间,遇到本校师生权益受侵害事件时,实行首遇责任制.首遇人在第一时间内遇到上述相关情况时,不管是不是该问题的直接责任人,都应是自己为该事件的第一责任人,在第一时间内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3、首遇后事件不能当场处理的,要向当事人明确有关后续事项,并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首遇人不能完全解决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或相关人员进行解决,并一直关注事件的进展。4、首遇人在遇到有关情况发生时,应立即控制事态进展,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领导或校领导。 5、首遇处理程序:(1)对于一般的行为,先问明缘由,再讲清道理,进行示范启发,以督促其改正;并视违纪情况及认错态度考虑是否上报班主任或值日老师扣分;(2)对于比较严重行为,先派人报告学校领导或学生家长,再问明缘由,并协助解决,以帮助教育。视情节严重扣个人量化分或纪律处分。二、具体要求:1、本校所有教职工都是首遇责任人,维护学校师生安全.首遇责任人遇到事件态度要积极仔细,急事急办,要有责任心,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拒绝、拖办或置之不理。对涉及本人工作岗位职责的事宜,首遇责任人要做到依章按程序办理,尽可能一次性处理完毕;对不属于本人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宜,首遇责任人要及时制止劝助、帮助服务,并同有关人员、部室联系,向相关领导汇报. 2、学校教职工遇到以下具体事宜,应尽到首遇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 (1)遇到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的闹校事件,首遇责任人应及时劝止,并立即向校级领导、学校保卫处报告。 (2)遇到学校学生在校内外打架或被校内外人员勒索敲诈、殴打等事件,应立即劝止,并向学校及时报告。如发现有人受伤,应首先将受伤学生送往医院,不得耽搁并及时通知班主任和家长. (3)遇到学生上下楼梯拥挤、混乱或学生在课间追逐打闹等现象,首遇责任人应立即制止,出现安全事故,应立即实行急救措施,迅速将伤者送往校医室或医院救治,并及时报告学校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