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 项目名称:柳城地王大厦弱电系统工程 发 包 人: _ 承 包 人:柳州鑫隆成科技有限公司 日 期: 年 月 日 甲方:乙方:柳州鑫隆成科技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停车场系统建设工程地点:柳城工程范围:设备安装及调试 二、工程总价:275583 元 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 贰拾柒万伍仟伍佰捌拾叁元整
本工程在甲方工程监控系统
门禁系统 停车场系统
采纳总价包干的形式,一次包干;超出甲方监控系统工程范围内的项目若甲方需要增加,由双方协商定价
三、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1 乙方须按方案书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正品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方案
并提供各设备有关品质证明书,合格证,说明书,相关软件等资料
2、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应保证产品内外包装完好无损,若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合格产品
3、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线法律规范, 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4、由甲方提供安装场地及电源
四、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 (1)布线标准:乙方监控系统布线施工,严格遵照国际《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技术法律规范》GB50198—94
(2)乙方所供设备均以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为技术标准
(3)乙方保证本项目所供产品均为合同中指定的产品,且包装为原包装
产品进场时提供 供货证明,经甲方验收后进行施工
(4)乙方对监控布线、设备质保见(附件_1_) 五、工程项目建设期限:合同签定后 日内进场施工,整个施工工期 30天
( 年月日开工,年 月日以前乙方按设计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能投入正常使用
) 六、保质期:保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