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价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国内销售部/国际贸易部
第二条目的法律规范公司定价工作,使公司产品价格满足市场供求、产品成本的内在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原则确保公司定价的准确性,价格调整的及时性
第二章 定价管理组织管理第四条定价管理制度制定定价管理制度由国内销售部/国际贸易部部长负责制定,上报营销主管领导进行审核,审核后经过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下发执行
第五条定价管理制度执行销售人员及有关主管负责营销政策执行
第六条定价管理制度实施监督 营销主管负责定价执行过程中的监督和考核
第七条外销业务管理制度实施效果考核营销主管领导、国内销售部/国际贸易部部长负责对定价管理制度执行效果进行考核
第三章 定价管理制度管理内容第八条定价管理制度内容(一)估价操作(二)订货的价格确定第四章 估价的操作第九条估价的准备
凡公司新产品、改良产品,应由生产部门、技术部门或其他部门累计成本后,再予以慎重地估价
估价的方式,必须经有关专家予以确认后方可择定
第十条充分了解有关情报
估价单提出以前,必须尽量正确地收集顾客及竞争对手的情报
要积极地使用各种手段来收集情报
必须慎重考虑有无洽谈的必要及洽谈的方式
第十一条 估价单的回收
估价单提出后,必须保证正确而迅速的反馈
根据估价单的存根,进行定期或重点研讨
第五章 订货价格的确定本部分旨在为营销人员接受订货过程中的价格决策确定明确的法律规范
第十二条 公司的标准品及新产品销售价格的确定,由价格协调会商讨决定
第十三条 市场部市场讨论及价格分析专员负责根据价格协调会确定的价格水平编制成本表和销售价格表,并负责检查营销人员交付的订货单所列示的价格是否正确
第十四条 订货价格的决定可分为两类:1
由营销人员自行决定
由营销主管、总经理决定,或由价格协调会审定
第十五条 营销员在确定定货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