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钢字〔2024〕151 号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下发《实习生培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室:为加强公司实习生管理,提高实习生专业技能和水平,提升公司储备人才质量,特制定公司《实习生培育管理办法(试行)》
现予下发,请抓好贯彻落实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4 年 9 月 28 日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习生培育管理办法(试行)实习生制度是创新公司遴选人才模式,优化公司人力资源结构、提升员工素养的新途径
为加强实习生管理,提高实习生专业技能和水平,提升公司储备人才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按公司人才需求,经选拔进入公司进行毕业实习,但未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本科及以上全日制院校学生
第二条 基本原则(一)培育原则相关部门和单位为实习生制定培育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尽快提升实习生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
(二)量化评价原则公司以量化的评价手段,对实习生进行客观、公正评价,为公司选拔优秀实习生成为正式员工提供依据
第三条 相关部门职责(一)人力资源部职责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人才引进计划,选拔优秀大学生进入公司实习,并督导各单位根据本管理办法严格执行
(二)实习单位职责实习单位负责实习生的具体实习安排、培育、考评及管理
与实习生沟通沟通,定期评价实习生表现
实习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是本管理办法执行的直接责任人,对实习生管理和培育负责
第二章 培育目标第四条 提升职业素养通过岗位实习,提升实习生职业素养和敬业意识,强化团队精神,为其由学生向员工转变奠定基础
第五条 提升专业技能使实习生尽快熟悉设备、工艺流程,提高实践操作能力,满足公司专业技能要求
第三章 培育与管理第六条 入职培训实习单位为实习生安排入职培训,帮助实习生尽快了解公司情况,融入公司文化,适应工作环境
第七条 导师制度公司对实习生培育实行导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