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管理制度为保证各学科实验教学的安全、正常、有序进行,提高各类实验物品的利用率、完好率,特制定本实验教学管理制度
(1)每学期开学后,各年级物理、化学、生物、备课组长必须将本学科的教学实验进度告知实验室,以利于实验室作有关准备工作
(2)实验前,任课老师必须仔细按要求提前填好《中学实验(专用)室使用联系表》
演示实验提前三天,学生进实验室分组实验上课须提前七天
实验员根据通知单准备实验用品
(3)任课老师对演示实验应提前操作检验,以免课堂演示失败
器材用毕后,任课老师应清理好实验器材连同剩余药品及时归还,防止实验器材和药品遗失
领还实验仪器和药品不得让学生代理
(4)学生实验课前,任课老师必须先到实验室对学生实验的仪器和药品进行验收
实验完毕,任课老师须同实验员一起验收仪器、药品之后方能离开
仪器如有损坏,按实验室有关规定处理
(5)任课老师应教育学生遵守实验室有关规定,应要求学生进入实验室后按实验小组坐好并保持宁静,不能高声谈笑、打闹,不准吃东西,不准随地吐痰、乱丢纸屑,不准向水池乱扔杂物(废液、废渣必须倒在指定的地方
)保持室内干净
(6)学生实验过程中,任课老师要加强巡视和指导,及时纠正学生违规操作行为
任课老师中途不得离开实验室,不得做与实验无关的事情,保证实验正常进行
(7)在学生实验中,因违反实验操作规程造成仪器损坏或遗失实验器材者,任课老师要及时处理以避开引发安全事故
(8)如有意外事故发生,任课老师和实验员应及时作出反应和处理,指导学生听从老师指挥和安排,并报告学校相关负责部门领导以启动学校安全预案,及时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
(9)任课老师平常对学生加强实验安全教育
指导学生做实验时,必须遵守实验操作有关规定
要注意节约试剂,爱护仪器
对乱动乱放,经教育不改者立即停止其实验
每个实验完毕后应及时安排学生进行打扫
(10)实验结束,实验员仔细填写实验课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