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中心考勤管理制度1.目的建立公司良好的劳动纪律
提高公司整体工作效率;提高考勤准确度
对员工工作期间工作状态的量化与考评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客服中心全体员工,包括:1)正式员工(含总监级、经理级、主管级、主管级以下的所有合同制员工)
2)实习生、劳务派遣员工
3.基本原则(1)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按时打卡
(2)打卡次数:即每天上、下班各打卡一次
(3)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4)公司要求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公司原则上要求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
因公外出应填写《考勤异常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出起止时间,经汇报二级签字批准后,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如因特别情况不能事先申请,需电话请示领导说明情况,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外出返回公司后需打卡
(5)漏打卡的处理:如当月此类情况未达到 3 次,且其部门主管或职务代理人确认该员工当日出勤正常,按考勤正常处理;如当月此类情况达到或超过 3 次,且其部门主管或职务代理人确认该员工当日出勤,自第4 次未打卡记录起,直接根据旷工一天处理;出现此类情况,而无有力证据确认该员工当日出勤正常的,按旷工处理;每周五 17:00 前部门提交上周六至本周五的漏打卡信息,报人力资源审核备案(6)在每月统计考勤时,既没有主管领导签字审批也没有打卡记录者,以旷工处理
(7)部门或岗位发生变动后,未根据调入部门规定时间要求出勤打卡者视为旷工
(8)考勤例外处罚标准: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超过 10 分钟,将按相应时数扣除工资;迟到或早退超过半小时的,根据旷工一天处理;连续旷工 3 天以上(含 3 天),或 3 个月内累计旷工 6 日(含)以上除扣除旷工应扣的工资外同时视为违反公司行为准则,将被公司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严禁代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