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片、微电影、活动视频拍摄合同(通用模版)甲方:联系人:电话:地址:乙方:联系人:电话:地址:就甲方委托乙方拍摄、编辑、制作《视频拍摄》,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合同如下:一、合同内容1、各类资源规定的时长(可视实际情况定):其中视频时长不超过秒,视频剪辑后一般不超过分钟,估计讲约小节,具体时长以实际拍摄制作为准
2、片头、片尾总时长一般不超过秒,包括:等信息(按实际要求定)
3、成片统一采纳单一视频形式
4、在拍摄时针对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拍摄方式,与后期制作统筹策划,确保成片中的多媒体演示及板书完整、清楚
5、根据甲方所提出要求对拍摄视频进行剪辑、加工、嵌入素材、字幕等内容等后期制作
6、自甲方通知乙方开始拍摄视频之日起,乙方于 35 个工作日内完成拍摄及后期制作工作
二、制作费用1、商定制作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圆整,(小写)¥元
2、本合同所需的技术论证、人员费用、测试费用及使用费、税款、交通费等完成项目的所有费用,均应列入该制作费用,甲方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
3、合同签定之日起,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的预付款
三、付款方式1、视频成品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合同款项
2、乙方将完成的所有成片和原始素材全部交予甲方(甲方自备硬盘拷取)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拍摄场地及相关 PPT 资料,为了拍摄过程顺利进行,甲方 PPT 需经审核通过后方能进行拍摄,以免在后期制作过程中不断修改,延误交片时间
2、甲方为摄制工作提供方便,协助乙方顺利完成该片
3、甲方拥有本合同所及视频的版权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所有文字及影像资料需在合同终止后全部不保存的交还给甲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
2、乙方应确保成品本身无播放上的技术缺陷
3、乙方应当自行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制作任务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