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 内 装 修 合 同委托方: 身份证号码:简称:联系电话:承接方:身份证号码:简称:联系电话:经甲乙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甲方决定将委托乙方进行装修,为保证装修质量,工程按时、顺利完成,特制定以下条文,要求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施施工场地点奉节县房一套,房内布局室厅厨阳台,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施工时间本工程将于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
三、装修格局整套房内各处按甲方要求进行基础装修(简称基装)四、工程价格价格(现代风格):100 平方米以上:350 元/平方米;70 至 100 平方米:380 元/平方米;70 平方米以下:450 元/平方米
上述各类价格均按建筑面积计算,不含家具、家具漆,如需做家具,价格另算
若需其他风格(如欧式)价格由双方协商决定
经甲乙双方一致协商:本套房屋基装工程总价:人民币元(大写:圆)五、甲方权利与责任(一)甲方有权安排乙方在法律或相关管理条例允许的前提下进行室内的修改,修改费用总计低于伍佰圆由乙方承担,修改费用超过伍佰圆则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须承担购买的主要材料如下:各类瓷砖、木地板、生态板(含木工板、九夹板)、室内门、卫生间门、蹲(坐)便器、家用电器、灯具、插座、开关、家具所需的附属件、面盆、抽油烟机、热水器、燃气灶、大理石、铝合金条、石膏线、高压管、阳台玻璃、厨柜门、橱柜架、厨房和卫生间集成吊顶、暖风机、厨卫灯、墙纸、墙布、乳胶漆、护墙宝、集成墙面等
(三)本合同未列入的材料和工作范围由甲方负责
(四)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中各个工序进行监督检查,如工匠未按相关行业标准施工,可提出返工,返工所需材料以及返工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五)甲方只承担瓷砖、家具材料的搬运费和竣工后的最后一次卫生打扫费,其余工费均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条负责将购买的材料及时送到施工现场,因甲方延时对工程进度造成的影响由甲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