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项目经理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总则 为提高工程质量,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力度,增强施工工人综合素养,树立宜昌澜居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条例以示监督
与公司有合作关系的每一位项目经理每天 6:00-—-—-—21:00 必须开通手机,在此期间内不得拒绝客户和公司管理人员的来电
第二部分:施工队人员行为法律规范准则 一、施工队每一名工作人员在现场工作期间,必须随时无条件服从工程部其他相关管理人员所下达的工作指令(包括现场处罚决定)
二、在施工现场任何人员不得压、坐、倚靠工程制品(包括半制品、购买成品),或在上放置,吊挂、粘贴物品
三、严禁使用客户的洁、卫具、炉灶和其他客户用品
四、现场工作人员不得接触客人放置或携带的私人物品
五、任何现场工作人员不得以冷漠的态度躲避客户(包括外来参观人员)
六、当与客户面对面谈话时必须以标准姿态站立,手中不得持物
不得主动与客人握手
面对女性客户时如现场条件允许,应与客户保持两米以上距离
不得直接称呼客人姓名
严禁与客户争吵
七、室内地面、墙壁在清扫过程中应尽量减少扬尘,客户在场情况下尤其注意
八、工作现场内任何地方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用品(包括衣物、食品、日用品等)
做好成品保护,同时下道工序时应保护上道工序的成品及半成品
九、当工程完成验收后,施工人员最后撤离现场前必须将室内、门外清理、打扫、擦抹洁净
不得留下明显遗弃物和明显污迹
十、施工队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工程部办公区域,不得私自翻阅、携取办公文件
十一、施工队任何人员(包括施工队长)要求约见工程部经理时必须经过办公文员递交书面申请报告或口头申报,经理允许后方可面见部门经理(部门经理主动约见的人员除外)
未经工程部经理允许,不准擅自进入经理办公室和其他特定区域
十二、所有施工队人员均有义务向公司进柬合理化建议、举报不良行为
并有权直接书面呈报至工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