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中学家属院管理规定为加强校园综合整治工作,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居住环境,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结合本院涉及单位多、人员结构复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所有房屋居住者都必须按建筑规划属性使用住房,不得在住宅内从事经营、加工等一切改变住房使用性质的、影响他人休息或安全的活动
二、各住户垃圾收集实行袋装化管理,密闭严,不遗洒、不滴漏,日产日清,清运率达到 100%
三、严禁参加赌博、封建迷信以及法轮功等各种违法行为,积极提倡移风易俗,,文明向上的良好风气,邻里之间要相互团结、和睦共处一旦发生火灾、刑事治安案件等应立即与消防、公安等部门联系
四、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院内居民有客来访积极配合门岗、值班等制度,出入人员严格登记,大门定时关闭落锁
五、用户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变水、电、暖等管道和计量设施,居民要爱护院内公用设施,不得搞违章建筑和乱堆乱放乱挂杂物以及乱占公共通道、楼梯间的行为
不得擅自改变公共使用部分的建筑面貌
六、仔细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杜绝各种违反计划生育现象
七、禁止在大院内墙壁、电杆、管道上乱写乱画,自觉监督并制止外来人员乱张贴、书写广告,八、禁止攀折花木,宣传牌,践踏、毁坏草坪
九、禁止往垃圾箱之外的道路,空地等乱扔乱倒垃圾杂物,十、汽车、三轮车、摩托车等较大型机动车辆需进入院内,必须先登记方可进入,自觉减速慢行,禁止乱鸣喇叭,乱停乱放,影响其他居民生活,堵塞消防通道
十一、禁止在家属区内进行强躁声、烟尘等环境污染的加工生产,违者交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任何人不得在住宅楼内及周围存放易燃、易爆等一切为治安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部门所禁止的物品
十三、各住户对自有住房进行装修时,建筑材料定点摆放,废土废料及时清运整理,无遗留现象
不得擅自改变住房室内建筑结构,严禁损毁、削弱建筑物的受力构件,以确保建筑物的整体安全
十四、对外租(借)时,租住户出现任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