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工程合同书甲方:乙方: 装饰工程合同发包方(简称乙方): 联系方式: 承包方(简称乙方):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装修施施工场地点:
2.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五金配件,各种灯,甲方负责提供) 3.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整
4.工期:自 2024 年月日开工,至 2024 年月日竣工
第二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1.承包方提供材料:乙方负责采购装修内容包含供应的材料(预算中不含的由甲方自行采购材料、材料的标准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
甲方如发现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乙方提出,乙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自带的施工工具,要保证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因工具产生的易耗品(如钻头、锯片等),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乙方设计,并向甲方提供设计图纸,乙方不得擅自更改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4.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假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