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及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局域网网络系统安全、良好地运行与进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在此特别强调国家法律所禁止的都是本规定所禁止的。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的局域网网络系统,是我公司内部的由局域网网络设备、配套网络线缆设施及网络服务器、工作站等硬件与实现局域网应用目标和规则服务软件所组成的集成系统,是我公司重要的信息化基础设施。第三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的管理条款。第二章 网络系统安全管理第四条 系统管理员定期利用防火墙、路由器等网络设备,漏洞扫描、入侵检测等软件技术以及远程访问安全策略等手段,加强网络安全,防范来自网络的攻击和非法侵入。第五条 系统管理员、信息系统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行系统软件的删除、修改等操作,不得擅自升级、改变系统软件版本,不得擅自改变软件系统环境配置的情况。第六条 任何部门与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局域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第七条 我公司内部从事施工、装修或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第八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严禁在局域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或可移动存储设备,应使用杀毒软件检查、杀毒。第九条任何部门和个人禁止在我公司的入网计算机上安装与工作无关的任何软件。第十条 任何个人严禁在局域网或工作站上玩电脑(网络)游戏、上网聊天、下载及在线收看电影等.若因此造成网络堵塞,以至瘫患,将予以停网处罚,若要恢复,视情形,需重新申请上网许可。第十一条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微机等设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一名信息系统操作员保管,我公司机房设备由我公司系统管理员统一管理并负责。系统管理员,信息系统操作员的调动、变动,应办理好计算机、网络等设备移交手续。第十二条各部门计算机、网络设备等,只限本公司内员工使用,严禁非本公司人员操作使用.第十三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联网,需要填写《入网申请单》申请入网,入网后不得擅自修改已分配的 IP 地址.第十四条 用户如发现本地设备或软件出现问题,一般由本部门信息系统操作员及时处理,解决不了的,如是硬件方面的问题,由我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协助解决,如是软件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