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执法检查指南(试行)》的通知鲁安监发〔2024〕77 号各市安监局: 为确保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以下简称“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执法检查的针对性、法律规范性和实效性,强力推动全省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省安监局讨论制定了《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执法检查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仔细贯彻执行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24 年 8 月 20 日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执法检查指南(试行) 为有效解决全省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以及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执法检查的针对性、法律规范性和实效性,强力推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 年全省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安办发﹝2024﹞29 号)要求,制定本指南
一、指导思想 仔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为法律依据,以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通则、细则、实施指南等标准以及相关政策文件为专业支撑,以责令改正、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为执法手段,以企业全员参加、全过程管控、精准管控、有效运行、考核奖惩、持续改进等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关键因素为执法焦点,明确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方式方法、程序规则、处置措施,制定出台统一、法律规范、有用的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执法检查指南,为全省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