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相关要点一、工程勘察专业乙级资质标准:1—1 资历和信誉(1)符合企业法人条件
(2)社会信誉良好,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 150 万元人民币
(3) 张 l83
(37I9)
(57)1—2 技术条件(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
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 “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以上学历、10 年以上工程勘察经历,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本专业工程勘察乙级项目不少于 2 项或甲级项目不少于 1 项,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注册人员应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工程勘察类型乙级以上项目不少于 2 项;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工程勘察类型乙级项目不少于 2 项或甲级项目不少于 1 项
1—3 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与工程勘察项目相应的能满足要求的技术装备,满足“工程勘察主要技术装备配备表”规定的要求
(2)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
(3)有较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经营、设备物资、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4) 张 l83
(37I9)
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人员配备:注册岩土工程师 2 名,岩土高级工程师 1 名,岩土工程师 3 名,共计 6 名人员
以上所有人员都需要做业绩
注:1.主导专业规定如下:岩土工程为(1)、(2)、(5)、(6)、(7),其中岩土工程勘察为(1),岩土工程设计为(2),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为(5)、(6)、(7);水文地质勘察为(3);工程测量为(4)
各专业资质中的主导专业均为综合资质的主导专业
2.注册专业中的专业人员配备数量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可由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替代的最高数值;非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