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物业企业质量检查全套规定物业企业月检规定1.0 目的: 为检查各项质量活动与否符合规定规定,使检查过程有序进行,并行之有效。2.0 范围: 对各部门的物业管理服务进行检查,物业企业检查包括巡视检查、季检、单项检查、年检。3.0 根据:质量体系文献、有关的物业管理法规、规定、条例。4.0 职责:4.1 物业企业总经理负责甄选管理人员构成检查小组,对保安、车 辆、清洁、绿化、维修、设备管理等服务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每次专题检查,并对现场检查进行巡视和指导。4.2 各管理人员作为检查人员对所分派的项目执行检查。4.3 在季检、年检全过程中,每次可以安排被检查部门之外的其他管理人员陪伴参观、交流。5.0 季检:5.1 检查程序A. 时间安排:季检时间一般定为每季第三个月下旬,时间也可提 前或推迟,但不得超过半个月。 B. 检查应提前告知被检查部门及有关人员。 C. 检查前,管理人员根据“检查表的编制”规定各自编制《检查表》,并准备好《不合格服务处理表》。 D. 在进行现场检查前,物业企业经理应召集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班组长以上人员开一次小会,明确各项服务过程的检查时限、检查和陪伴人员的分工、检查总结会议的时间,以及其他注意事项,会议不超过 15 分钟。在季检全过程中,部门经理一定要参与。E.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各检查人员按检查表的内容,客观、公正地进行检查。F. 检查人员应认真判断,发现不合格项应获得受检部门人员的认同,实事求是地将检查成果分别填在检查表中。G. 现场检查完毕后,检查人员将发现的所有不合格服务项目填写《不合格服务处理表》。H. 如发现严重不合格应填写《纠正措施汇报》,并要尽快告之管理者代表。I. 检查总结会按原定期间进行,由检查负责人主持,检查人员轮番汇报检查成果,最终由检查负责人公布受检单位不合格记录状况,并将成果填入物业季检记录表中,汇报之后将《不合格服务处理表》和《纠正措施汇报》交受检部门,对于不合格项,由有关负责人提出纠正措施,经部门或管理处负责人及物业企业承认后,填入《不合格服务处理表》中的“纠正措施栏”,对于严重不合格,其纠正措施还必须经管理者代表承认方能执行。J. 物业管理部在规定期间内对纠正措施完毕时间进行跟踪验证。K. 检查记录须分类妥善保留,保留期三年。5.2 检查表的编制: 检查项目: A.管理组服务的检查项目重要包括日巡视、周检及不合格服务处理关闭状况、培训、考核、月工作计划的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