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面试热点:一、闹心的保障房 原因分析: 我个人认为导致目前这种现象频发重要是由于开发商缺乏道德血液,监管形式化,缺乏强有力的责任追究机制,缺乏公众监督等导致的。 一、开发商缺乏道德血液 开发商缺乏对应的社会责任感,盲目追求利益最大化,将居民的生命置于危险之地。温家宝总理曾经讲过“开发商要具有道德血液”。 二、目前对于住房建设的监管过于形式化 诸多质量监管程序是通过样品检查来完毕的,不过送检样品的质量和现场成品的质量往往有所出入;现场检测也存在问题,例如检测墙面里的混凝土砂浆,往往用目测;并且有关监管部门监管不深入,如住建局、城建局等监管部门只是对程序监管及立案,未曾真正深入监管,而是将详细监管环节交由监管企业进行,但监管企业与承建商同是开发商雇来的;最终各部门看似严谨的监管成为了“样子监管”“稻草人式监管”。 三、缺乏一种强有力的责任追究机制 象征性的惩罚,形式化的监管使得开发商违法成本过低,缺乏一种长期有效的责任追究机制,无形中助长了不良开发商的投机意识。 四、缺乏公众监督 一直以来,缺乏一种有关信息的公布平台,使得公众监督无所适从;此外对公众监督也未形成长期有效的机制,未能真正形成监管合力。 我个人认为要处理这一社会问题,需要我们从观念引导、强化监管、建设追究机制和引入公众监督四信方面入手,切实职位居民住房安全,将国家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到实处。 一、开展良好社会责任专题宣传活动,以座谈、讨论等形式,加强对开发商的教育引导工作,协助企业树立对的的利益观,增长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 二、改革现行的建筑质量监管形式,废除形式化监管,避免“纸来纸往”;将样品检测变为无缝隙抽样检测,将监理企业监管改为政府、公众及监理企业三方监管,真正将监管落到实处。 三、加大违法企业的惩罚力度,根据各地区实际状况建立一整套有效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大企业的违法成本,强化监管部门的权威,树立政府的威信。四、着手构建监管信息、建筑过程信息等信息的公布平台,打造网络、媒体及公众共同的监督平台,保证房屋质量。 国务院法制办 12 月 11 日公布《校车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校车享有三项优先权。其一,交警应当指挥疏导校车优先通行。其二,校车可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其三,校车停车上下学生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严禁超越。对此你怎么看? 【参照思绪】 对于国家出台的政策方针,京佳教育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