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百裕科技制药有限企业员 工 继 续 教 育 管 理 规 定 第一章 目的为适应企业战略发展需要,为提高员工素质和业务水平,改善企业人才构造,系统地配合企业人才培养与储备干部机制的运作,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管理与技术支持,员工继续教育将成为员工管理与技术提高的重要方式与举措之一
为规范员工继续教育等有关事务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章 原则第一条、合用范围本制度合用于成都百裕科技制药有限企业总部职能部门,以及药厂、研发中心、基地与销售企业
其他下属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二条、继续教育的定义本规定所称继续教育是指我司正式员工经申请、同意后在职学习的正规高校或机构的有关学业或短期培训班,包括:一、学士、硕士、博士等有关学位或学历的学习
二、管理类、技术类、生产类与营销类等研修班课程的进修(含春季入学的 GCT、MBA 和 EMBA)
三、员工自主参与的与本职岗位相匹配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四、参与与本职岗位相匹配的任职资格考试等专题培训及其他的与本岗位紧密有关的管理培训、技能培训等
五、本规定所指继续教育学习不包括成教系列
第三条、各类继续教育性质的界定一、 因工作需求企业方积极确定的学习:为配合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有关工作开展的需要,由企业积极精选学习内容,甄选特定岗位人员参与的继续教育学习
二、 员工方自主申请的在职学习:在企业持续服务满 3 年的员工可根据自己职业生涯规划与本职岗位专业能力的需求向企业申请特定的在职学习项目
第三章、申请、审核、审批第四条、企业方安排的继续教育学习企业方因工作需求积极确定的学习,由员工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请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员工方申请参与的继续教育学习员工方自主申请参与的在职学习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员工继续教育申请表》(见附件),经申请人所属单位初审后报人力资源部复审,并报总经理审批;由人力资源部与申请人签订《员工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