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财务管理第五十四条 为保证院预算总目的的控制,设计所应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增收节支,按年度预算指标控制支出,其预算执行状况纳入年度考核
第五十五条 设计所应加强财务管理,积极配合院财务处做好会计核算工作
设计所所长对本部门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五十六条 设计所会计应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勘察设计行业会计制度》,结合院对设计所的财务管理规定,设置会计帐簿,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对的履行会计职责
第五十七条 设计所所有的结算业务,都必须通过院财务处办理
各设计所不得私自开设银行账户,违者院将以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予以惩罚;会计人员调离会计岗位
第五十八条 设计所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薄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汇报
第五十九条 设计所应按院规定计提公积金
公积金重要用于购置生产及办公设备、注册师培训等,不得挪用
公积金开支由部门申报,经院长审批后方可使用,不得超支
第六十条 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4、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5、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6、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一条 设计所应承担的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如下:工资及福利:指设计所人员发生的工资、津贴、补助、劳务费、多种社会统筹、临工工资及按工资总额提取的工会经费
2、办公文具费:指设计所直接消耗的办公用品包括:办公家俱、电话费、邮寄费、笔墨纸张、清洁卫生、水电等费用
3、电脑耗材费:硒鼓、墨粉、墨盒、色带、U 盘、光驱、鼠标、硬盘、主板等
4、差旅运送费:指设计所人员出差发生的费用,包括车、船、飞机票及手续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出差补助、职工探亲费、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