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管理制度1目的为法律规范公司工作时间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2职权部门2.1公司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公司工作时间的管理并对其工作负责.2.2 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调整工作时间(包括延长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加班,补休、调休)的,应事先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由总经理批准.3作息时间3.1公司实行全员坐班工作,周累计工作 40 小时。3.1.1公司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休假。3.1.2公司总部员工周六、周日轮休一天。3.1.3每天上班时间是上午:09:00—12:00,下午:13:50—17:30。3.2公司校区员工周一、周三、周四轮休一天。3.2.1周一、周三、周四上班时间是上午 09:00—12:00,下午:13:30—17:30;3.2.2周二、周五有晚课,上班时间是 16:00-20:30。(中间有 30 分钟晚餐时间,上班时间计为 4 小时)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安排校区值班者应根据值班时间上班。3.2.3周六、周日上班时间是上午 07:30-12:00,下午 13:00-17:30(至本校区课程结束)。3.3校区管理部员工和教学管理部老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3.4 公司各工作岗位员工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规定。因工作原因需要临时调整的作息时间,由行政管理部审批通过并发文通知后方可执行。4考勤4.1 各岗位实行上、下班指纹打卡签到制度,员工上、下班在指定地点指纹打卡签到,记录考勤。 4.2 公司以指纹打卡机上的时间作为推断员工到岗出勤、迟到或早退的唯一依据。4.3 任何员工不得以工作忙忘记指纹打卡或指纹有问题不能指纹打卡等理由做为考勤缺失的理由。因此类原因造成的指纹缺失,一律视为个人原因造成。4.4 如遇指纹机当日出现故障,或打不上指纹无法记录考勤时,应立即向人力资源部考勤员电话报到,作为有效考勤记录。此种情况不用填写《异常考勤补卡单》,由人力资源部考勤员进行系统录入补卡,电话时间即作员工上班考勤时间。如不以电话时间为上班考勤时间,则需填写《异常考勤补卡单》,由部门主管、部长签字认可(算作一次因个人原因造成的考勤记录缺失)。4.5 员工外出办理公务时,原则上应到公司签到后再外出;无法签到的应事先向上级领导说明,填写《异常考勤补卡单》经部门部长签字批准方可作为出勤记录.4.6 遇到恶劣天气等特别情况未签到者,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经人力资源部核查情况属实后可视同出勤,否则一律视为旷工。4.7 各部门主管负责审核本部门的考勤,并将审核结果于每月 3 日前报人力资源部.4.8 人力资源部有监管员工签到之责任和权利,对违反考勤管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