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间管理制度第一条 工具间实行专人管理,每月月底对工具仔细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工器具应放在固定地点,不得乱拿乱放
第二条 工具要妥善保管,保持干燥清洁,完整无损
对已损坏的工具必须报废,撤出现场,禁止使用
第三条 高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操作杆)可用于低电压等级设备上使用,低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操作杆)严禁在高压设备上使用,验电笔只能在同电压等级设备上使用
第四条 使用工具时要爱护,要检查
交接班时要检查工具是否缺失、损坏,存放是否整齐
第五条 对新增工具应做好登记
已报废或不合格、有缺陷的工具,必须及时进行登记,根据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汇报、联系处理
做好对各种标示牌、警告牌、语言警告牌、网状遮栏的归类整理,登记工作
第六条 安全工器具要定期试验,把试验情况、试验数据,存在问题,及时向本单位运行部报告
建立安全工器具送检、使用情况台帐,记录校验时间和有效周期
安全工器具要统计、登记并填写好试验周期表,一式两份,工具间墙壁贴一份,另一份连同试验报告存入档案
第七条 工具间必须要保持空气干燥,每周检查一次,同时对工具进行清扫,保持干净
第八条 不允许将工具借给外来人员,特别情况下需要借用时,应汇报本单位运行部负责人,并要做好记录
第九条 工具借用须填写《工器具登记薄》,工具名称、规格、数量、借用时间、借用人等要填写清楚
归还工具时,根据借出记录对工具进行核实并登记入库
第十条 领出的工具由借用人负责保管,在归还工具时,须放回工具规定位置,严禁工具带垢入库和随便乱放的情况
第十一条 当日借出的工具,要求当日 19:00 之前必须归还
第十二条 所有工具必须正确使用(特别是电动工具),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
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使用
第十三条 在归还工具时,如有损坏、丢失现象,须在《工器具登记薄》的备注中注明并填写工具报废(遗失)申请单
由于个人原因丢失的工具,在一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