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责任制通风第一条 矿井通风管理原则1、矿技术负责人负责矿井通风的技术管理工作,矿长负责矿井通风的安全管理和现场管理工作
2、矿井通风设施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进行制作和安装
3、井下各用风地点的风量,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进行计算和分派
4、每个用风地点的风量计算必须编写进作业规程
5、矿井通风系统必须安全、合理、可靠
第二条 主扇与局扇管理1、地面主扇风机必须有专人管理和操作,操作者必须经培训合格
2、主扇运行应有值班记录,并做到记录完整、齐全、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3、主扇不得任意停开,若遇停电等特殊状况停电和停风时,全矿井必须坚持“先停电、后停风,先供风、后供电”的程序
4、井下局扇的安装、迁移、拆除,必须报矿长同意后实行,并及时将有关状况反应和记录在通风管理牌板上
5、井下局扇必须安装风电闭锁装置,用风点不得任意停风
第三条 矿井测风与配风1、每旬至少对矿井进行一次全面测风,每月将测风成果上报矿技术负责人
2、根据采掘实际需要,随时对各用风点进行风量分派和测定
3、采掘工作面的配风,按《煤矿安全规程》进行计算,并调整井下配风设施
4、严禁任何人未经同意私自变化井下各用风地点的配风状况
第四条 通风设施的检查与管理1、每周由安全副矿长组织人员对井下永久性通风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包括密闭、风门、风桥、风窗、测风站),并将检查及处理意见记录入册
2、对临时性的通风设施(风门、密闭、风窗、风帘等),必须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作好记录
3、对故意破坏通风设施或变更设施工作状态的,按矿规定严厉惩处
防瓦斯第一条 井下各用风地点空气中含瓦斯的成分,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第二条 矿井瓦斯检查及管理工作由当班管厢详细负责
第三条 瓦斯检查员的配置1、瓦检员必须由具有三年以上从事井下采掘工作工龄,初中及以上文化,年龄有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