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审批制度1
适用范围本文规定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发生变更而必须遵循的审批程序,适用于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
1 本文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制订、修改
2 工程部经理是本文主要责任人和主要执行人
3 本文经公司专题会议讨论、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内容及审批程序工程变更包括:更改、增加、取消原工程量和原设计
1 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3
1 内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因根据施工图无法进行施工、招标文件中没有描述的工程量或实际工程量与招标文件描述的工程量不符等等,而提出的工程变更要求
2 审批程序(审批流程见附件 4
1 施工单位填写《工作联系单》(以下简称:联系单),详细说明变更理由、依据,交给施工监理审核
2 施工监理审核后认为理由或依据不足不同意变更的,在联系单上签署意见,退还给回施工单位
施工监理审核后认为需要变更的,在联系单上签署意见后,交由工程部经理审核
3 工程部经理收到联系单后,应将施工方提出的变更理由、依据与承包合同、招标文件、施工图等相关文件进行比对,审核后认为无需变更或依据不足的 ,在联系单签署审核意见后返还给施工监理,由施工监理负责退还给施工单位
工程部经理审核后认为确实需要变更的,首先应推断是否涉及设计变更,如需要变更设计的,在联系单上签署意见后交总工程师处理
如不涉及设计变更的,应进一步推断是否涉及费用的增加,如不涉及增加费用的,工程部经理签署处理意见后交施工监理,返还给施工单位
如涉及到增加费用的,由工程部经理牵头,会同综合管理部,施工监理,施工单位核定工程量,填写《****项目签证单》(以下简称:签证单)与联系单一起交造价师核价
4 总工程师接到联系单后,应认真审核施工单位的变更设计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