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制度1 目的加强公司对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管理,满足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和设备安全运行。2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承包的工程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采购、入库验收、保管、发放和回收等办法。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采购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工作,也适用于顾客(业主)提供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工作.3 采购管理制度3.1 采购计划管理3.1.1 项目部应根据项目总体规划和工程建设进度计划,在工程开工前,按设计施工图纸编制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采购供应计划。格式参见 XX•xx。03 表 2“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采购计划表".3。1。2 采购计划中应明确采购物资的产品名称、品种、规格、型号、需用数量、用途和要求进场时间、质量要求等内容,特别材料要附上图纸或样品及技术质量要求文件。3。1.3 采购计划需报项目部材料主管人员审核后,经工程项目部经理签字批准后才能用于采购。监理(建设)单位有要求时,还需经监理(建设)单位批准。3.1。4 由于工程建设项目计划的调整或设计变更等原因,需要调整物资供应计划时,由设计部门或工程项目部提出意见,交材料供应部会同有关部门一并进行调整。3.2 供方评价管理3.2.1 严格进行材料供方的评价管理。禁止由未经供方评价的单位采购工程施工项目所需的材料。3.2.2 不论是生产厂家还是经销商,都需均应对其进行评价。,对供方的评价应包括:(1)法人资格、生产许可范围、级别或经营许可范围、级别等;(2)所供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保证能力(包括质量保证体系、信誉等); (2)所供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保证能力(包括质量保证体系、信誉等);(3)供货能力(交货期);(4)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价格;(5)售后服务等。3.2。3 经评价合格的产品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列入公司合格供方名册。各单位应在合格供方名册的名单内选择供应方采购相应产品.经评价合格的供应方的相关资料(需包含产品制造许可证或安全注册证)应附在评价表上一起送工管部存查。3。2.4 列入公司合格供方名册供方,每年需进行一次复评。认为有必要时,可随时对列入公司合格供方名册供方进行再评价。3。2.5 合格供方年度复评(1)合格供方年度复评,主要是考核合格供方名册中以及本年度内新增合格供方一年来的交易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成交价、质量、交货期、售后服务及信誉等).(2)由各单位在年末前填写 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