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机械使用管理办法为加强和法律规范管网管理部工程机械的运营管理及费用结算工作,增强部门经营活力,提高经济效益,现针对工程机械的施工、维修、结算等方面工作,制订如下管理办法
一、申用程序:1、使用人必须提前二天提出申用计划
2、申用计划必须说明用途,进场时间,计划使用时间,经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出车
3、工程机械司机根据任务单内容出车施工
二、使用规定1、工程机械由管网管理部办公室负责统一调配,有偿使用
2、管网管理部负责工程机械的具体工作安排,对使用情况及操作人员进行监管
3、工程机械必须严格按项目计划任务执行作业,与计划工作内容有异须请示部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4、工程机械使用实行定人定岗
使用、维护、保养及维修按管网管理部相关制度执行
5、台班租赁费基价:挖掘机按 1600 元/天,装载机按 1200 元/天执行
6、油料费用从台班费中支出,凭发票在一周内报销,逾期自付
7、挖掘机全年额定台班数为 20 个,装载机全年额定台班数为 10个
工程机械司机在规定台班内不给予补贴,超出规定台班的,按所得利润的 10%给与补贴
8、鼓舞任何个人对外联系业务,凡个人联系业务经部门认可后,按租赁利润的 10%对联系人进行奖励
9、工程机械司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对外承接任务,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