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与管理毕业实践环节实行细则毕业实践是理论联络实际的教学活动,是建筑施工与管理专业最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之一。通过毕业实践,使学生深入巩固和加深理解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开阔视野,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并使学生具有综合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独立完毕职业岗位工作及处理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毕业后迅速适应职业岗位规定发明条件。为更好地达到以上目的,根据中央电大《建筑施工与管理专业毕业实践教学规定(试行)》,结合我校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实行细则。一、毕业实践的教学目的(一)知识目的掌握一般建筑工程的施工技术和组织管理、材料应用、检测和保管、工程计量与计价、内业技术资料的整理和编制、工程质量的检查和评估、施工安全措施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二)能力目的可以应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建筑生产一线基层的技术及管理岗位从事与本专业有关的工作,具有对应岗位工作的能力。(三)素质目的培养学生树立对的的人生观、价值观、劳动观和技术观。明确所从事的工作与社会发展的关系,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体精神;培养学生树立严谨求实,统筹兼顾的大局观,学会处理工作中出现复杂问题的综合协调能力。二、毕业实践的教学规定毕业设计的教学规定体现于整个工作各个阶段中,可根据课题的特点而有所侧重,但应达到如下基本规定:1.根据课题任务制定合理、可行的工作计划;2.进行必要的调研和资料搜集、文献检索查阅;3.毕业实践活动倡导从当地和学生的实际出发,以实际的单项工程施工现场作为实践的基地。学生则以施工现场技术及管理人员助手的身份直接参与生产实践活动,学习专业技能,练就岗位能力。假如也许最佳选择某些能在毕业实践期间经历从动工至竣工全过程的工程,并根据本细则第七项所设方向及学生岗位方面的规定进行轮岗;4.对毕业实践进行总结,撰写设计或论文,参与毕业论文答辩。三、毕业实践的组织实行1.校部专门负责本专业毕业设计实行细则的制定;实行工作的安排布置;对毕业设计过程的管理、检查、指导;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终审、毕业答辩的组织及成绩认定。2.各基层试点单位应按规定成立对应机构负责本单位该专业毕业设计的详细实行。规定必须有至少一名本专业专(兼)职教师详细负责。试点单位须根据本细则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报校部,并按校部同意的计划开展工作。3.各试点单位负责毕业实践成绩的初审和汇总,并向西安电大报送有关材料;西安电大负责验收;中央电大组织对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