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部分技巧一、结算部分 1、某工程(为定额计价)合同约定基础按实结算,结算时发现其基槽开挖宽度大于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即按基础底宽加工作面),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发生了分歧,建设单位认为,其超出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属于施工措施,按合同”超出设计部分不予计量”的规定,只认可按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的工程量
而施工单位则认为,既然合同约定为”按实结算”,就应按实际开挖的基槽宽度结算
请问:1)、什么叫”按实结算”
2)、本工程的基槽该怎样结算
答:1、按实结算是指按法律规范要求施工,完成某项成活实际消耗的工作量或费用
2、基槽结算首先要看超挖部分发生的原因,假如超挖部分是业主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则需要办理设计变更或进行签证,施工后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假如是由于施工方的原因,则可认为其没有按法律规范要求施工,应按规则结算
2、有一个工程的结算工作,变更和签证很多,涉及签证的计算现在理解上有分歧,分歧如下:增加某项工作签证费用 53000 元,但没有注明是否包括了全部费用,因此在计算时是计入直接费内参加计取利润、税金,还是直接计入税前造价,或者直接计入税后造价
另外因为对甲方有个优惠8%,请问签证部分是否还要优惠
答:1、签证是针对实际发生的费用,一般签证只需另外计取税金,即直接计入税前造价
2、签证部分是否优惠要看合同约定,假如有约定则按合同执行,假如没有约定,则需要甲乙双方进行协商
一般来说,优惠是针对该项目而言,而签证也包含在单项工程总造价内,所以也需要优惠
3、有一工程,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独立基础挖土方的描述如下:“挖基础土方 三类土 基础类型:独立基础 层底面积:1
0m 挖土深度:2
7m 弃土运距:自行考虑 地下水位:-1
2 米",根据图纸明确独立基础的面积是1
0M,基础底标高为—2
7 米没有错
而在独立基础混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