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结算补充协议发包方:吉林省 XXX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为甲方) 承包方:吉林省 XXX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以下为乙方) 为法律规范工程结算行为,建立法律规范性、统一性结算流程,明确工程结算中各自的职责、权限,确保工程结算有序进行,甲、乙双方就吉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分项工程的结算事宜,遵循平等自愿、诚信守约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 工程概况:1
1 工程名称:1
2 工程地点:1
3 工程内容:2 工期:3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验收法律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4 工程结算方式:预算加签证的方式,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现行设计施工图纸和现行的《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24)、《吉林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JLJD-ZS-2024)、《吉林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JLJD—AZ—2024)、《吉林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JLJD-SZ—2024)、《吉林省房屋修缮及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JLJD—XS—2024)
5 材料价格:建设工程材料价格参照施工期间的《2024 年建设工程主要材料综合价格》执行
没有公布综合价格的材料,参照“吉林省工程造价信息网"和《长春工程造价》期刊上公布的材料市场价格执行
我市未公布的建设工程材料价格,参照实际采购价格进行结算
6 价差取费:定额人工单价、机械台班单价(机械费)及材料价格调整增加的费用只计取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
7 社会保险费计取:取得《吉林省施工企业社会保险费取费证书》的,按核定的费率执行,没有取得社会保险费取费证书的不计取社会保险费
8 工程量签证单:工程结算应遵循结算内容与补充协议承包范围、内容相一致原则,在补充协议承包范围外且与内容相关的增项内容已经签订工程量签证单或确认单的,可列入或归集到同一补充协议结算内
签证费用只计取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
9 结算报价: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