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发包人引起暂停施工的索赔报告致:**********我公司承建的**************项目#住宅楼工程,根据贵方要求,我方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进场施工,目前已完成临时设施布置、21#和 22#楼基础、—1 层~2 层主体结构、室外回填土、基础防水、地下室外墙防水及地下室外墙保温等工程以及 23#楼垫层工程等部分
2024 年,正当我公司施工现场全面正规化、正常化,正在紧锣密鼓、井井有条地按贵公司的施工质量和工期要求及我公司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时,施工现场却遭到当地农民持续阻挠、围堵大门,导致我公司无法继续施工
(当时工程已经完成:临时设施布置;21#楼 1-15 轴基础, —1 层剪力墙、暗柱钢筋绑扎并验收通过, 16—40 轴基础钢筋及剪力墙、暗柱插筋绑扎;22#楼 1—40 轴基础钢筋绑扎,1-40 轴—1 层剪力墙、暗柱插筋绑扎,1—15轴筏板基础模板支设等
)我方施工现场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至 2024 年 9 月 10 日一直处于停工状态,共停工 114 天
在此期间,贵方与阻挠人员多次协商无果
因停工时间较长,为了尽可能的减少经济损失,我公司只能遣散施工的各劳务班组,并对各劳务班组进行结算和赔偿
2024 年 9 月1 日,在接到贵公司要求复工的通知后,我公司立即重新组织新劳务班组进场,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准备就绪,全面复工
重新组织进场,施工了仅 2 个月后,由于季节性气候影响,为保证工程质量不受影响,我公司向贵公司提交了停工报告并经贵公司批准后,于2024 年 11 月 18 日停工
2024 年 3 月中旬,该工程本应全面复工,但当地政府要求贵公司必须完善招投标手续后方可施工
期间,我公司多次与贵公司沟通复工日期,而贵公司一直以“一个月后/一周后进行招投标”等理由搪塞拖延,截止日前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