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修合同项目地址:发包方:承包方:日期:工程装修合同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
第一条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量: 以合同预算表为准,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项执行(1)包工包料(全包)(2)包工不包料(清包)(3)包工;部分包料(半包)(4)包料;部分包工(清包)第二条 工期1、开工日期:年月日2、竣工日期:年月日3、工程总用工时间:天(工期顺延的时间未计入)第三条 工程价款本工程总造价为:(大写) (人民币)¥:元注:此价款为工程结算依据,最终要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付款方式:1、开工前 3 天之内付总价款 30%;合计:2、水电工程完成付总价款 20%;合计:3、木工工程完成付总价款 20%;合计:4、油工工程完成付总价款 20%;合计:5、竣工验收合格付总价款 10%;合计:注:如其它付款方式(备注栏)第四条 工程质量本工程质量按以下第执行(1)国家标准 (2)地方标准 (3)行业通用标准(4)甲方特别标准第五条 图纸1、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采纳以下第项执行(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用为(大写): 元,图纸设计费用不包含在工程总价款内;(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图纸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3、施工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提供图纸的,应在开工前天将图纸交给乙方
第六条 合同组成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标准、法律规范预算报价;3、图纸4、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 工程变更1、工程设计变更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 3 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