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回访制度1
目的:为便于组织施工人员对工程进行维保,确保工程的质量,提高公司信誉,加强与客户的沟通,通过工程回访,向客户提供优质、满意的产品和服务
特制定工程质量回访制度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承担的所有维修、改建、新建工程
工作职责: 1) 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工程质量回访工作的监督、考核;2) 工程技术部负责工程质量回访工作的组织;3) 施工项目部或工程负责人负责在工程竣工后制定工程质量回访计划,并负责工程质量回访工作的实施; 4) 经营部负责工程质量回访费用的预算统计
回访要求及方式、方法1) 施工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回访,回访应仔细并解决出现的问题,做好回访记录,必要时应写出回访纪要,对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回访人员应分析原因确定责任归属
2) 现场回访:施工项目部应指派专人进行回访,与客户就竣工交验后的工程使用情况和存在问题交换看法,找出存在的问题,对正常使用提出合理建议
3) 电话回访:回访人员可用电话与工程使用单位、建立单位、建设单位进行回访,假如遇到某一方不满意,首先应表示歉意,再问清细节,了解要求,并做好记录,及时向工程技术部、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汇报,落实责任人,告之处理结果,做好妥善处理,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回访,最后得到客户满意
4) 制度 性回访:工程竣工后,每半年,对在保修期内的工程项目,统一进行一次回访,于对已完成项目的质量进行普查
5) 保修期满之后的回访:在工程保修期即将届满之后进行,既可以解决出现的问题,又标志着保修期即将结束
工程质量保修期:1)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5 年;3)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 2 年;4)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供冷期;5) 公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