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组织机构 1 第三章费用及管理 1 第四章考核内容 1 第五章实施细则 1 第六章责任追究 Error: Reference source not found 第七章附则 Error: Reference source not found 工程质量管理考核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蒙华铁路施工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全员责任风险意识和质量创优意识.进而使施工管理法制化、程序化、法律规范化,实现项目质量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的编制依据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相关要求和工区质量自控体系。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工区成立质量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质量部.组 长:杜才副组长:刘兰志张立武邱长威成 员:李洪泉刘喜春桂 琪谭 伟赵武兵霍永启 许彪 张明明屈焕茹刘 蕾党安华卫文攀姚恩俊第三章费用及管理第四条工区设立专项质量考核奖励基金。总额为合同金额的0。2%.第五条 考核奖励基金的管理:考核奖励基金由工区计财部单独设帐管理,专款专用.每个考核期结束后,考核结果经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后,由计财部兑现给相应管区及作业队.第四章考核内容第六条 考核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过程控制、质量文件管理、上报资料工作管理、人员资质、教育培训、日常例会、质量问题库建立及管理、工程实体质量、质量报检程序、隐蔽工程管理、质量管理相关影像资料等.第五章实施细则第七条工区采纳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及月度考核,对管区及作业队各项质量管理工作实施管理。分包工程的质量管理检查、考核方式与作业队等同。第八条 对内业资料管理的奖惩:检验批、隐蔽工程签证缺短或填写有较大失误者,对责任质检工程师处罚 100 元;责任质检员处罚 50 元。质量日志填写不及时或填写不仔细弄虚作假者,对责任质检工程师处罚 100 元;责任质检员处罚 50 元.各类质量报表未及时上报的,对工区质量总监处罚 50 元;工区质量部长处罚 20 元。上级检查存在的问题未及时登录问题库或弄虚作假者,对工区质量总监处罚 100 元;工区质量部长处罚 50 元.上级检查的通知单,未及时进行回复的,对工区质量总监处罚100 元;工区质量部长处罚 50 元。对上级进行内业检查并获到上级通报奖励的,对工区质量总监奖励 500 元;工区质量部长奖励 200 元;对相应管区质检工程师或质检员奖励 100 元。第九条 对现场施工“三检”制度落实的奖罚:检验批未按“三检”流程运行直接上报监理验收的,对责任质检工程师、现场技术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