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建议书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书订立合同双方:委托方(甲方):** * * ** ****** * * * *** * ** 受托方(乙方):* * * **** * ** * * * ***** ** * * 经双方协商,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 * * ** ** * ** ** * *工程项目建 议书的咨询服务工作,编制《******************工程项目建议书》,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所有与咨询服务工作有关的数据与资料
在合同期内,甲方进行的与本项目有关的论证、对外谈判
调研考察等所得到的信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乙方
第二条 乙方应在*年*月*日以前,向甲方提交《增城市增江街比山北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报告成果
第三条 乙方应自行完成与项目有关的外部调研工作:包括国家政策、相关技术标准与法律规范调查、交通量分析及需求预测等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讨论报告*份
第四条 甲方如在合同期间变更委托任务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的资料作较大的修改,导致乙方对讨论报告作重大修改甚至返工时,须经双方协商,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增加任务变更附件,或另订合同
第五条 费用支付条款参照项目建议书咨询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本项目的编制费用为人民币 * * * *元整 (¥**
(1)合同生效之日起 5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付给编制费用总额的 30%(项目预付款),即人民币*** * *元整 (¥**
(2)提交讨论报告初稿后 5 日内支付编制费用总额的 40%,即人民币**元整(¥**
(3)《******工程项目建议书》通过审批立项后 5 天内支付编制费用余款,即人民币***元整(¥**
第六条 违约责任款1、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讨论报告时,每拖期一天,扣除当期费用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