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 工程项目投标第一条 工程项目投标(一)为加强工程投标管理,增强企业在建筑市场竞争能力,提高中标率,特制定本办法
(二)工程投标工作应围绕市场和用户,建立广泛的信息网络,坚持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和上下结合、奖罚明确的原则
(三)公司成立由总经理和工程、技术、财务各部负责人组成的“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领导公司的投标工作
(四)公司相关的职能部室和基层单位,应仔细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分工负责,相互协作,确保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投标工作按招标文件要求仔细编制投标书,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楚、密封正确、送达及时
(六)为适应市场,多渠道承揽任务,公司实行投标专项经费制度
(七)为鼓舞和调动多方面积极因素,凡为公司投标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公司内外部单位或个人(公司领导、投标小组成员和投标管理部人员除外),按一定标准给予奖励
(八)中标工程的奖励或中介费用一律列入中标项目成本,未中标的从公司投标经费中支付
正常奖励由公司分管投标工程的领导批准后,属于特别性奖励或奖励额超过 10 万元以上时,由领导小组或公司经理批准,财务部统一支付
有关财务费用或税金等按规定执行
(九)各部门经努力承接到工程施工任务时,除按本办法给予奖励外,还可获得一定的优惠条件
(十)公司机关有关职能部门,除按职责分工实行考核奖罚责任制外,凡中标的工程按一定的比例给予奖励
具体由副总经理提出意见报请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公司投标领导小组和投标管理部人员,如对投标工作做出重要贡献时,由公司经理视情况给予奖励
(十一)公司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在投标工作中,因工作严重失误造成投标失利时,应视情况对责任人减、免工资奖金,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其他处分,具体由领导小组决定
第二章 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为法律规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