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 稽核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工程造价管理及成本控制,加大监督与管理力度,实现稽核工作的法律规范化、专业化和系统化管理,提高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遵循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依法稽核的原则,实行重点管理与全面管理相结合、动态管理与静态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稽核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商品房项目、职工保障性住房项目;各公司大修、更新改造等工程项目;由集团公司确定的其他项目
第二章 职责第四条 集团公司稽核部负责集团公司属各房地产企业或其他企业工程项目的稽核管理工作
第五条 集团公司稽核部职责一、仔细贯彻执行国家及甘肃、宁夏两省区的工程建设政策、法律、法规,落实铁路局及集团公司有关工程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制定有关稽核管理制度,并按规定监控、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三、对各工程项目成本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工程的进度、质量和工程款发生情况,严格计价监控
四、负责工程项目概(预、结)算、工程招标控制价(标底)、项目变更、现场签证等审核工作
五、参加工程项目设计方案及经济指标论证、工程项目设计图纸会审、图纸交底、工程招标、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工程合同价款审核、工程验收等工作
六、检查各工程项目成本费用支出情况,并做好成本价格测算及统计工作
七、对集团公司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成本分析
八、对下属公司的稽核部及相关部门工作进行审核、检查指导
九、完成集团公司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六条业务上受稽核部管理
第三章 审核管理第七条 审核管理坚持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原则,实行逐级负责制
第八条 审核管理以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及资金使用量为基本内容;以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定额标准以及图纸、招标文件、合同、市场指导价或市场价格为基本依据;以资料审核与现场评测为主要方式展开工作(无发布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