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制度》1
目的和依据 为了明确公司工程项目合同收入与销售费用、合同成本的结算管理措施,减少财务风险,提高经营效益;根据公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内部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经营业务产生的项目合同收入和销售费用、合同成本的财务结算与控制管理
术语 项目合同收入是指公司在所有电力工程(新建、改造、大修、维护、抢险
调试等)项目经营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收入,项目合同收入包括项目合同的初始收入和项目施工作业过程中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性收入
合同成本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销售费用是指公司为猎取经营业务合同所实施的市场营销活动与项目投标签约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
相关文件工程项目销售费用与合同成本控制管理办法 货币资金及结算管理制度 财务支出审批管理制度5
管理原则(1)公司项目合同收入、合同成本、销售费用分项目归类核算后再进行公司账务处理、财务核算
(2)公司应严格执行工程成本、销售费用预算与目标计划,在年度计划和项目预算目标范围,完成合同收入目标,并将合同成本、销售费用控制在目标范围内
1 合同收入与销售费用、合同成本结算基本法律规范(1)实施合同收入及时结算制度,工程部负责收入结算的归口管理
公司长期合作单位工程项目合同收入由工程部总负责人按时催收、项目经理协助,财务部办理往来结算
其余工程项目的合同初始收入首次预付款项由项目部总负责人协调,财务部办理往来
工程部总负责人根据合同要求定期向甲方提出结算申请并与其进行工程阶段性结算
财务部及时核算,根据公司签约合同和内部临时工程清单按月提供应收款项的明细表,工程部总负责人签名确认,及时组织催收
(2)销售费用实施计划限额备用金制,财务部负责限额控制管理公司项目部人员的销售费用实施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