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设计变更管理规定1、目的: 法律规范工艺变更作业,确保更改后的产品符合顾客要求,保证工艺更改能适时、正确的通知各相关单位,并有效地处理工艺变更前的产品。 2、范围: 适用于产品制程、材料、规格以及加工工艺的更改。 3、职责 3。1 工艺处相关工艺人员负责更改内容的拟制; 3。2 工艺处负责人负责更改内容的审核、批准; 3。3 各相关部门负责更改内容的实施。4、作业办法 4。1 更改的基本要求: 4。1。1 工艺更改,不得降低产品质量标准,不得违反有关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 4。1.2 假如被更改的文件同时用于其他产品时,则应考虑更改其它产品是否适用,若不适用或不能同时作相应更改时,则该产品应编制新的文件;4。1。3 若更改涉及其他文件的更改时,应同时进行相应的更改;4。1。4 文件更改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4。1。4。1 已制品和在制品的数量; 4.1。4.2 配套工艺装备的适用性; 4。1。4.3 外购物资的库存和供应情况。 4.2 流程说明 4。2。1 拟制更改 4.2。1.1 当产品的工艺需要更改时,由工艺处人员编制“工艺变更通知单"。 4.2。1.2 “工艺变更通知单”的要求: 1)“工艺变更通知单”更改的内容应能正确反映更改前后的情况,更改的部位应准确、清楚.所述问题要准确,要求要明确。 2)“工艺变更通知单"如附有图纸,附件上的图形、字迹应清楚、干净。 3)“工艺变更通知单” 应说明已制品的处理、更改的方式。 4) “工艺变更通知单”应说明该通知单的有效期限(或适用批次、适用数量) 5)“工艺变更通知单”的保存期限根据通知单的要求而定。 4。2.1。3 对生产中临时发生的不需要更改工艺文件的问题,如客户的暂行要求、因急需而暂行更改标准,由工艺处人员拟制“工艺变更通知单”,并注明使用期限. 4.2。2 更改的审核、会签,批准 拟制完善的“工艺变更通知单”,由工艺人员送各职能人员按 “工艺变更通知单"要求的栏目进行审核、会签,批准。 4。2。2.1 拟制:工艺处工艺人员 4。2。2。2 审核:工艺处处长或经授权的代表. 4。2。2。3 批准:由工艺处处长或经授权的代表4.2。3 更改的执行经审核批准的 “工艺变更通知单”,由工艺处归档并下发。如需更改文件的,自批准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对技术文件进行更改。更改时依据工艺处提供样板进行更改,并与所更改技术图样一起存放,便于校对.4.3 更改方法 4.3。1 直接采纳换版形式更换技术文件.4。3。2 换版后必须收回原有的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