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法律规范本公司合同管理程序,明确管理职责,界定管理层面,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管理效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分支机构和其他直属单位
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依据法定程序执行
第三条定义1、所属单位:特指公司所属各全资企业、其他直属单位,以及依照法定程序应当执行本制度的集团公司控股企业;2、合同:是指除劳动合同外,公司及其全资、控股成员企业及其他直属单位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以及集团内各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3、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立项、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商务谈判、合同条款拟定、审查会签、签字、备案审核、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纠纷处理、立卷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二章合同管理第四条签订合同,除即时清结外,都必须采纳书面形式
签订合同的双方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由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人授权委托证明文件的法人代理人签订合同
凡签订的合同必须有双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公司“合同专用章”方能生效
第五条签订合同要做到:主要条款完备,经济责任明确,文字叙述清楚,签订手续齐全
第六条在合同签订过程中,要仔细听取各单位、部门意见,特别是对工期、质量的要求更应听取工程技术人员的意见
合同签订后,必须严格履行,坚决做到“重合同、守信用”,维护企业形象
第七条公司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理人签订,必要时应办理公证手续
第八条公司签订合同人员的职责:1、根据授权代理的范围,做好市场调查,了解信息,接洽联系,起草合同文稿等有关工作
2、在参加洽谈签约活动中,要仔细批阅对方的资信情况,了解其法人资格与履约能力
3、签订合同必须严肃细致,仔细负责,杜绝因合同疏漏造成的经济损失
4、对合同的重大变更或解除,需要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汇报请示,并提出建议和措施
5、由于签约对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