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日电气自动化有限公司红日发[2024 年]第 00 号签发人:盛庆伟市场销售部考勤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市场销售部考勤管理,严肃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天津市红日电气自动化有限公司市场销售部全体员工
第三条 市场销售部负责本制度的起草、制定、修改和监督执行工作
第二章 考勤管理第三条 打卡1
市场销售部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有效打卡时间为上午上班8:30 之前,下午下班 17:00 以后
员工均需亲自打卡,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反此条规定者,代打卡双方第一次处罚现金 100 元、第二次处罚现金 200 元、第三次部门有权建议公司予以开除
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
特别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凡本人未按规定打卡又未经领导证明批准者,一律按迟到或旷工处理,并扣除相应工资
因公外出上下班不能打卡的,需提前 0
5 个工作日向部门经理报备请假并通知考勤管理员,说明缺勤原因及起止时间,否则按旷工处理;返回公司后,视外出的具体情况,需当日在 CRM 上填报《出差总结》或者在 OA 上填报《销售部考勤申请单》
第四条 出差员工因公出差,需至少提前 0
5 个工作日在 CRM 上进行申报,经责任经理审批后,到市场销售不进行审批备案
否则,按旷工处理
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及时到市场销售部报道,并在 CRM 上进行申报
第五条 统计上报1
每月 21 日销售部员工可至部门考勤管理员处查看本人该月的考勤情况,若有问题,及时向考勤管理员询问
21 日针对本人的考勤问题不予以反馈的的视为默认考勤管理员统计结果,当月后不再重复修正
市场销售部按周对考勤情况进行统计,每月 21 日部门考勤管理员对考勤情况进行汇总,经部门主管领导确认后,于每月 22 日上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