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 部 分 常 用 建 材 取 样 依 据 及 方 法取 样 方 法 :1 、 从 贮 油 罐 中 取 样 : 贮 罐 无 搅 拌 设 备 时 , 用 取 样 器 按 液 面 上 、 中 、 下 位 置 各取 规 定 数 量 样 品 , 亦 可 在 流 出 口 按 不 同 流 出 深 度 分 3 次 取 样 , 将 取 出 的 3 个 样品 充 分 混 合 后 取 规 定 量 作 为 试 样 ; 贮 罐 有 搅 拌 设 备 时 , 经 充 分 搅 拌 后 用 取 样器 在 中 部 取 样。2 、 从 槽 车 、 罐 车 、 沥 青 洒 布 车 中 取 样 : 旋 开 取 样 阀 , 使 流 出 至 少4kg 或 4L 后再 取 样 ; 仅 有 放 料 阀 时 , 待 放 出 全 部 沥 青 的 一 半 时 再 取 样 ; 从 顶 盖 处 取 样, 用取 样 器 从 中 部 取 样 。3 、 在 装 料 或 卸 料 过 程 中 取 样: 按 时 间 间 隔 均 匀 地3 次 取 样 , 经 充 分 混 合 后 取规 定 数 量 作 为 试 样 。4 、 从 沥 青 储 存 池 中 取 样 : 在 沥 青 加 热 端 分 间 隔 至 少 取 3 个 样 品 , 经 充 分 混 合后 取 规 定 数 量 作 为 试 样 。5 、 从 沥 青 桶 中 取 : 可 加 热 后 按 罐 车 的 取 样 方 法 取 样; 当 不 便 加 热 时 , 亦 可序号项目检验或验收依据检测内容组批原则或取样频率取样方法及数量送样时应提供的信息14道路石油沥青《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法律规范》CJJ 1—2024《公路工程沥青与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J 052—2000《沥青取样法》T 0601-20001、针入度2、软化点3、延度4、蜡含量5、闪点6、溶解度7、密度8、老化试验9、弹性恢复10、黏韧性11、韧性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标号、同一批号连续进场的沥青(石油沥青每100t 为一批,改性沥青 50t 为一批)每批次抽检一次取样方法见说明。取样数量为:粘稠或固体沥青不少于 1.5kg;液体沥青不少于 1L;沥青乳液不少于 4L。(取样方法见文字说明).1、生产单位/产地;2 、 品 种 、 等 级 、 牌号、执行标准等;3、批号/生产日期;4、使用部位.在 桶 高 的 中 部 将 桶 凿 开 取 样 。6 、 固 体 沥 青 取 样 : 应 在 表 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