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中小学校师德考核方案与奖惩办法一、师德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依法执教(10 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
不得有违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自觉维护祖国统一、社会安定和民族团结
(3 分)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3 分) 3、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强化学生法制意识,自觉地遵纪守法
(2分)4、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有计划开展教学教研活动
(2 分)(二)爱岗敬业(15 分) 1、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不延长学生在校时间和课堂时间
不超量布置作业,仔细实施教育教学工作的每个环节,仔细批改学生作业
(2 分)2、转化后进生有计划、有记录,效果明显
(2 分)3、节假日、寒暑假不组织学生补课、辅导
(2 分)4、不乱印滥发各类复习或辅导资料
(1 分)5、注重德育教育,把德育渗透在课堂教学中,培育学生的思想品德
不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
(2 分)6、在课堂上不使用通信工具
(2 分)7、不向学生传播不健康的思想,不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学说
(2 分)8、视职业为事业,不迟到、不早退、私下调课
(2 分)(三)热爱学生(15 分) 1、关怀爱护学生,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
注重讨论分析每个学生特点,耐心教导学生
(2 分)2、不体罚、变相体罚、侮辱、损害学生;不透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不用言语侮辱、损害学生的人格
(3 分)3、科学使用评价方法,公正、客观、全面地评价学生身心进展的水平与特点
(2 分)4、不向学生、家长公布考试成绩名次,不单纯以考试成绩评价学生,不按成绩排座位
(2 分) 5、不侵害学生的受教育权利,不剥夺学生上课、参加考试的权利
(2 分)6、尊重学生身心进展特点和教育规律,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2 分) 7、因老师教育教学原因出现流生现象
(2 分)(四)严谨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