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履历表》填表说明一、《干部履历表》要逐项仔细核对、填写,不能遗漏,所填内容应准确无误
二、表格具体项目填写说明:1、“姓名"栏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
现用姓名与身份证上姓名不一致的,要作简要说明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少数民族干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曾用名"栏填写曾经使用过的姓名
2、“出生日期”、“何年何月何处参加工作"要如实填写,不能随意更改
“出生日期”、“何年何月何处参加工作"曾有争议,已经组织认定的,以组织认定的时间为准
凡经组织审批同意更改过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的,本人认为有需向组织说明的重要情况的,应在表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一栏写清
填写时,年份一律用 4 位数字表示,月份、日期一律用 2 位数字表示,如“1972
凡是(包括家庭成员等)填“出生日期”的均必须精确到某年某月某天
3、“籍贯”栏填写祖籍所在地,“出生地”填写干部本人出生的地方
“籍贯"、“出生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在莆田市的,要填写县区、乡镇(街道)名,如“仙游榜头"、“荔城镇海"等
不再在莆田市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福建惠安"等
直辖市可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等
4、“学历"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最高学历
高中以上学历,需写明是毕业、结业还是肄业
非国民教育学历要具体写明
如“自学考试大专”、“党校讨论生"等,不得填写“相当××学历”
5、“学位”填写在国内外获得的学位的具体名称,如“文学学士”、“理学硕士”等
多学位的可同时填写
6、 “单位职务"栏中填写干部担任的完整职务
凡是本届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市纪委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政协委员以及民主党派省级以上常委、市级以上主委、副主委,应填写在实际职务之前,如:“×届市委委员,××县委副书记、县长”;“民建福建省委常委、莆田市主委,××学校副校长”
7、“健康状况”分别填写“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