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平能化集团企业经营者业绩考核与年薪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集团所属企业业绩考核和经营者年薪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对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经营者管理积极性,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参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国资文〔2024〕2 号)和《关于印发〈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国资文〔2024〕182 号)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管控体制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集团所属企业经营者年薪制是以会计年度为单位,根据集团所属企业的经营业绩和经营者所承担的责任、风险等因素确定其薪酬标准的收入分配制度.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集团所属企业经营者是指集团所属各业务板块(含专业化公司、事业部,下同)及其所属单位集团直属单位和集团总部的现任正副处级领导班子成员。第二章 经营者业绩考核原则第四条考核下属企业经营者的经营业绩,实行阶段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企业绩效评价与经营者个人业绩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相结合的考核制度.第五条 实施经营者业绩考核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根据集团资产保值增值、资本收益最大化和可持续进展的要求,依照《公司法》给予的权利,对所属企业经营者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二)根据“直接考核一级,监督检查两级”的原则,实行集团对业务群、业务群对所属单位两级考核。集团直接考核各业务板块及直属单位的经营业绩;由业务板块负责对其下属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须经集团审计审核后备案。(三)根据责权利相统一的要求,通过业绩考核,建立对企业经营者激励与约束机制,并作为其职务任免的参考依据。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可追溯的经营业绩目标责任制。第三章 年度业绩考核第六条根据各业务板块及所属单位的业务定位、经营范围和工作性质,集团统一设置考核要素,分配考核权重,下达考核指标,建立统一的业绩考核体系,确立集团对所属企业的考核导向。具体考核体系和考核计分办法每年初下达.各专业化公司和事业部可根据集团业绩考核体系要求,闭合分解考核指标,制定业绩考核细则,建立业务群对所属单位业绩考核体系,并报集团主管部门备案。第七条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内容和权责以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的形式下达.第八条 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包括下列内容:(一)双方的单位名称、职务和姓名;(二)考核内容及指标;(三)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