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效益工资发放管理办法1 目的为了体现员工收入与企业业绩和个人绩效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调动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制造性,结合公司年度效益情况及基层单位年度标后利润实现情况,针对薪酬体系中效益工资部分制订本管理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册员工
3 管理内容3
1 基层单位效益工资总额的确定
1、按项目考核的基层单位根据其当年决算项目的标后决算、财务帐面成本计算年度结余利润,将该基层单位年度决算项目标后利润的 50%作为其可分配的效益工资总额
效益工资总额=∑【(项目标后决算值总和-财务帐面成本(不含月度预支奖金))*50%】*年度考核得分2、按年度产值、利润指标考核的基层单位按超额完成利润的30%计提效益工资总额效益工资总额=【实际完成利润—计划利润】*年度考核得分*30%3、上述计算的效益工资总额扣除月度预支奖金总额、领导班子业绩年薪后的余额作为年终效益工资,此部分的 40%用于一般员工效益奖金分配,60%作为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效益年薪
2 公司机关员工效益工资的确定1、执行公司薪酬体系的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效益工资以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平均效益年薪作为发放基数进行发放
2、在公司完成集团下达的各项经营指标的前提下,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平均效益年薪的 60%作为职能部门负责人效益年薪的发放基数;机关部室副职的效益年薪按正职的 80%执行
3、 机关一般管理人员的效益奖金根据公司利润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完成年度利润指标 70%及以上按每人 5000 元发放,超额完成年度利润指标 10%及以内,效益奖增加 1000 元/人,每递增 10%及以内,效益奖增加 2000 元/人
3 其他1、年度核算利润时若出现亏损,按公司相关管理进行处理
2、各基层单位年度核算利润完成后,当年决算项目按项目审计后应兑现效益奖金额度全部兑现;结算项目不进行兑现;结算项目若出现亏损,决算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