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薪制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医院核心员工的利益,形成稳定的业务团队,保证医院的长远进展,特制定本年薪制薪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首批进入年薪制薪酬体系的员工,具体包括以下几类:1、院长;2、副院级领导班子成员;3、部分职能科室科长(主任);4、部分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副主任;5、骨干专家;6、首席护士长(临床一线)
第三条:首批进入年薪制薪酬体系的人员名单产生办法,按以下步骤执行:1、 由领导班子确定首批进入年薪制的部分职能科室科长(主任),部分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副主任,骨干专家,首席护士长(临床一线)的名额;2、 由职工代表大会和中层干部分别讨论推举首批进入年薪制的部分职能科室科长(主任),部分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副主任,骨干专家,首席护士长(临床一线)的名单;3、 由院党委根据职工代表大会及中层干部的推举名单,并参照其为医院所做贡献大小,票决首批进入年薪制体系的岗位
第四条:年薪制员工的薪酬由以下几部分构成:1、基本年薪;2、绩效年薪;3、法定福利和保险;4、院长特别奖;第二章:薪酬管理办法第一条:基本年薪:1、根据上年度考核结果,院长办公会确定本年度不同档次人员年薪起始额度,其中 60%作为基本年薪,按月核发;2、年薪起始额度的核定以劳动力市场价格、医院人力资源政策以及个人上年度业绩完成情况为基础;3、新聘(或新晋升)进入年薪制薪酬体系的员工的基本年薪根据医院现行标准进行核定;4、特别情况由院长办公会讨论后进行调整
第二条:绩效年薪:1、在年度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核定,在次年 1 月末前一次性核发;2、任现职不满一年者按实际任职时间进行核定;3、绩效年薪总额:以所有年薪制员工核定年薪总额的 40%为基数,这一基数将根据本年全院年终净结余与上一年度全院年终净结余相比得出
绩效年薪总额的分配:绩效年薪总额在各年薪岗位之间的分配根据下列公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