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制作合同定作方(以下称甲方):重庆市天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石大道 99 号 电话:023 - 89131333 加工方(以下称乙方):地 址: 电 话: 开户行: 帐 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事宜订立此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甲方向乙方定作下述定作物,其名称、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2
加工承揽所需要的材料由 乙 方提供3
加工定作物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3
1 由甲方提供加工定作物之图纸或样品或加工定作物各项技术性能、指标要求、外形尺寸等各项参数(由双方会签,见合同附件),由乙方依照甲方提供的质量标准加工定作物
乙方对质量、安全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4
1 在乙方对加工定作物质量负责期限内发生的任何非人为损坏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均应予以负责
2 乙方对加工定作物质量维护负责的期限为美化执行期间
3 广告制作安装的一切安全问题,乙方均应予以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
加工定作物的包装 5
1 加工定作物的包装由 乙 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2 凡属包装不善造成加工定作物毁损、品质降低的,应由包装责任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质保时间:年
制作总费用:元(大写:)
交货期限:根据甲方提供点位及确定效果图时间 7 天内
加工定作物的验收 9
1 甲方依照甲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质量标准在验收期限内进行检验验收,乙方如有争议,应在收到甲方验收报告后 3 天内提请甲方所在地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乙方垫付,检验结果确定后由责任方承担
2 验收期限:3 天内 9
3 甲方有对定作物进行阶段性验收的权利,对阶段性验收不合格的,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在一定时期内予以改善,未见效果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付款期限及方式:广告制作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7 个工作日内,甲方以 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