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房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库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一、出租库房情况1、甲方保证出租给乙方的库房系甲方拥有的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
2、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库房座落在,租赁(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库房类型为结构
每平方租金元/月
3、乙方租赁该房屋作为库房,乙方不得将该库房用于违法活动,不得存放危险物品、有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具有高度腐蚀性物品
租赁期间,乙方所租库房屋顶及外墙的广告经营权和使用权属于出租方,不属乙方所有,如乙方需要使用,应先与甲方协商确认
二、库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库房租赁期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库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1、甲、乙双方约定,该库房租赁年租金万元(大写人民币),第四年起,租金按 5%至 10%递增
2、租金支付方式为:每支付一次,转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租金支付时间为:提前支付,即每年度到期前的日内,支付下一年的房租租金
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前支付首年的租金万元(大写人民币)和库房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元整)
合同解除时,甲方退还乙方的保证金,违约除外
四、其他费用1、租赁期间,使用该库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水费加垃圾费,每半年合计为元(大写)
3、租赁期间,出租房屋所发生的相关房地产税,甲乙双方谁申报就由谁负责缴纳
五、库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1、租赁期间,乙方可对库房进行装修,但不得损坏库房的主体结构和安全
施工时,乙方应让甲方知晓,并对己方行为负全责
在使用过程中的小修小补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