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信息报送制度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应急信息报送工作,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应急信息,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应急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1
可能发生、即将发生、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时间、地点、单位和涉及的相关人员
突发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量及发生原因的初步推断
突发事件发生后已实行的初步处置措施、下一步将实行的处置措施、事故控制情况及未来走势预测
应急信息报送单位、签发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第三条 应急信息报送程序、时间和方式1
紧急信息要随事件发生随时报送,报送以书面报告为主,情况特别紧急时,可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再书面报告
在第一时间报送紧急重大事件信息时,情况尚不清楚,还需进一步核实的,可先报告初步所掌握的基本情况,再根据事态进展和对情况了解的深化,进行后续跟踪报送
报送紧急信息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 1 小时
应急办电话 4515958、传真 4515677,值班室电话 4515188
第四条 应急信息报送必须实事求是、及时准确,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对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部门,公司将给予通报批判并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监察机关对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条 本制度自敲章之日起执行
附 1:富喜尔化学有限公司 20 年度应急管理人员通讯录报表附 2:富喜尔化学有限公司突发事件情况的情况报告附 3:富喜尔化学有限公司突发事件评估报告附 1:富喜尔化学有限公司 20 年度应急管理人员通讯录报表上报单位(公章): 上报时间:地 址单县徐寨镇经济园区单位值班电话传 真主要领导姓名办公电话住宅电话手 机分管领导姓名办公电话住宅电话手 机应急小组负责人姓名办公电话住宅电话手 机应急小组工作人员姓名办公电话住宅电话手 机应急小组工作人员姓名办公电话住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