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项目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管理机制,提高公司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能力,大力拓展公司在建筑行业的市场份额,努力完成公司制订的各项经营目标 ,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资格审查及确认新合伙人在建筑施工行业必须从事 5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具有与合作项目所要求的经济实力和施工管理实力
合作人提出申请之后,公司工程主管副总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查,考察其实际工程并作出决定,若合作人符合合作条件则予以合作
三、管理费用1、资质管理费计取标准100 万以下100 万以上—1000 万以下 1000 万以上—5000 万以下 5000 万以上-1 亿以下 3%2
5%2、工程报名费用的收费标准: (1)网上比选报名同时需携带资质复印件(黑白)壹套,1000 元/项目;(2)网上比选报名同时需携带资质复印件(彩色)壹套,1500 元/项目;如需公司宣传画册,则每册收取 100 元成本费
(3)凡报名时需携带资质原件,一律由公司派员前往,一切差旅费由合作人承担
公司派人前往开标出差费用为 200 元每人(领证授权人除外),在德州市三区内的招投标项目,如需公司派车前往则每次 100 元油料费
德州市区外的项目招标则由合作人派车接送
(4)投标项目如需法人和项目经理到场的则法定代表人到场参加开标会的每次 2000 元,项目经理每次 500 元,于开标前缴纳
3、预算、商务标和技术标费用收取为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由公司做预算同时编制商务标及技术标;不在公司做预算,公司不负责编制商务标和技术标的编制,只配合封标
(1)公司做预算,按总造价的 1‰收取费用(不少于 300 元)(2)商务标和技术标合作人委托公司编制,每项目 500 元/次,纸张和胶装按实际费用记取
(3)合作人负责公司封标人员的差旅费及餐费(如加班)4、保证金(安全、质量、农民工)合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