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书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多次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建筑、装饰、给排水、强弱电等工程
建设规模:住宅楼为 11 层、 17+1 层,建筑面积为 8
4 万 平方米;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四、工期要求: 施工总工期日历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工程造价及结算1、执行山东省 年版《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量计算规则》、《山东省建筑安装消耗量定额综合解释》年价目表
工程造价结算按山东省相应工程类别标准取费,规费、税金按规定计算
2、材料价格按菏泽市施工当期信息价格
信息价目表内没有的材料价格,执行经双方考察确认的市场材料价格
3、人工工资单价,执行 58 元/工日4、机械费执行 2024 年度机械台班费用价格5、施工措施费按省市有关规定计取
6、设计变更及甲方要求变更按变更后的工程经三方签证方准计入造价
7、结算造价规税前让利 4%六、工程质量等级1、必须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2、所有进场建筑,安装等材料,需经质监部门检验合格乙方方才可进场使用
如使用劣质建材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负
七、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期间安全、文明施工,严格根据操作规程施工,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负
八、工程款支付办法1
每六层付已完成工程量的 75%,主体封顶经验后付至该批工程造价的 50%
砌体及二次结构完成后 5 日内,支付实际工程量价款总额的75%
内外墙抹灰完毕经验收合格后 10 日内付该批合价款的 10%,水电暖门窗安装完毕后 10 日内付批合价款的 10%,其它项在定